按照IFDA协会章程的规定,使更多的专业人士成为IFDA会员,并能及时得到专业交流,及专业水平的提高,经IFDA协会研究决定,对中国IFDA会员做如下调整:
●团体会员
申请单位,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和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行业特许,并且从事行业性经营在3年以上。
申请单位应是在建筑、室内装饰行业中的设计、施工、材料和配套产品领域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企业,其法人代表或企业决策人(负责人)应是国际室内装饰设计协会的国际会员,或企业中至少有一名IFDA成员。
●理事单位
IFDA理事单位是在装饰行业从事与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配套产品的生产制造、经营销售等有关的生产厂家和经营公司。这些厂家和公司所生产经营的材料和产品均经过国际或本国质量检测部门的严格检验和审核认证,并形成优良品牌声誉的企业公司。
●个人理事
其个人必须是从事室内装饰、设计、教育、生产、施工等方面,并经过严格的专业学习并具有八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且成绩突出者,或者这些人员至少能有8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装饰设计和相关工作的高级设计师、专家教授和设计施工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会员
其个人必须是从事室内装饰、设计、教育、生产、施工等方面,并经过严格的专业学习并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且成绩突出者,或者这些人员至少能有8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装饰设计和相关工作的优秀设计师或设计施工高级管理人员。
●普通会员
其个人必须是从事室内装饰、设计、教育、生产、施工等方面,并经过严格的专业学习具有1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者,或者至少能有8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装饰设计和相关工作的设计师或设计施工管理人员。
●学生会员
其身份必须是在高等专业院校注册,或在校继续功读学位,且该学位是有关专业设计和装饰工业中的任何一个领域的学生,他们必须至少已经完成了一半的学习课程,才有资格成为会员。学生会员毕业后需从事建筑装饰、室内陈设配套生产、设计等有关工作,且至少工作一年后可申请转为正式会员。
汇款方式
入会会员可将会费通过邮汇至中国分会秘书处,汇款备注上请注明“会费”字样:
邮局汇款
地址:北京朝阳区惠新西街18号B1801室
邮编:100029
收款人:国际室内装饰设计协会中国代表处
备注:此项工作由IFDA秘书处经办,有关各项具体事宜可向该机构咨询了解。
联系电话:010-64957661
传 真:010-64957664
网 址:www.ifda.net.cn
E-mail: ifda@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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